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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保護令還不夠?談2025「高風險加害人電子監控」提案對被害配偶的實際保障有多大

家暴2025-11-05

家暴保護令還不夠?談2025「高風險加害人電子監控」提案對被害配偶的實際保障有多大
很多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配偶都說過同一句話:「我有保護令,可是他還是敢來。」這也是為什麼近年家暴防治政策會往「高風險個案」做更精細的控管,2025 所談到的「高風險加害人電子監控」構想,就是希望在現有的通常/暫時/緊急保護令之外,再加上一層即時、可追蹤、可告警的技術工具,讓「禁止接近」不再只是一句文字,而能在加害人靠近時真正發出警示。本文就用實務角度拆給你看:這個提案要解決的是什麼、和現行保護令差在哪裡、可能的限制在哪、對被害配偶能不能真的「保得到」?

一、為什麼現行保護令常被說「不夠」?漏洞到底在哪

家暴保護令本質上是一種禁止行為的法院命令,內容可能包括禁止騷擾、禁止接近一定距離、不得進入住處、不得聯繫、甚至要遷出或暫時交付未成年子女。問題是,它是一紙命令,不是一道牆:加害人若要違反,幾乎都是先違反了、被害人才發現、再報警、警察到場、做筆錄,整個歷程是「事後反應」。很多重複受暴的配偶其實最怕的是這段「時間差」,因為傷害往往發生在警察還沒到、或還來不及通報的這幾分鐘。

另外一個被說「不夠」的原因,是有些加害人外表配合、心裡不服從,明知對方有保護令,還是會在下班時間堵人、去孩子學校等人、用其他親友或假帳號聯繫,這些行為有時候很難第一時間證明是違反保護令,也不一定能即時開罰,導致被害人長期處於壓力跟預期性恐懼裡。這些「陰性騷擾」「低強度接近」正是電子化、即時化管理想要補上的縫。

二、2025 所談的「高風險加害人電子監控」是什麼概念?

所謂「高風險加害人」,通常是指那些已有多次違反保護令紀錄、曾經對被害人或家属做過實質傷害、或經過專業風險量表評估有高度再犯或升級暴力可能的人。針對這一群人,單靠文字命令已經不夠,因此才會有「加裝電子監控設備」的提案,類似於國外對性暴力、跟蹤騷擾或假釋中高風險者所做的空間限制。

這一層機制的目的不是無差別監控所有家暴加害人,而是把資源集中在最危險的那一群,讓他們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必須配戴定位裝置、行動範圍受到系統管理,並與被害人端的警示設備配對。一旦接近被害人設定的禁制距離,就能同時通知執法端與被害人,縮短前面說的那一段「空窗期」。

三、技術上可能怎麼做:位置追蹤、距離警示、雙向告警

以目前各國作法推估,電子監控多半會採用佩戴式定位裝置(例如電子腳環、電子手環)搭配後端的即時位置監控系統,系統裡會預先設定被害人的住處、職場、孩子學校、常出入地點做為「禁止進入或接近區域」。一旦加害人的定位點進入這個範圍,系統就會觸發告警。

較進一步的設計會做到「雙向」:不只是政府端收到訊號,被害人端也會收到提醒,讓被害人能提早離開、躲避或請鄰里協助;若搭配行動 App,還能直接一鍵報案,附上目前加害人位置。這樣就能把原本「你先報警、警察再找他」的被動流程,變成「系統先叫、你再報警、警察同時收到」的同步流程。

五、對被害配偶的實際保障:能防「再犯」還是只能「早點跑」?

很現實的一點是:電子監控本身不能擋人,它不是防彈牆,它提供的是更早知道加害人接近的時間差。所以就保護力來說,它非常適合用在「加害人常常偷靠近但又躲得掉」、「被害人住處固定、有明確危險半徑」這類情境,能讓你提早躲開,也讓警方不用先問「人在哪裡」才能出勤。

但如果加害人是那種「一衝動就可能直接施暴」的類型,電子監控要發揮效果,還是得搭配其他保護手段:像是緊急避難處所、鄰里/管理員通報機制、學校與職場的配合、甚至高風險時期的臨時安置。不過,對很多被害配偶來說,光是「裝了之後他靠近就會被抓包」這一點,就足以讓加害人收斂,這種嚇阻效果也是實務上很看重的。

六、可能的風險與爭議:標籤化、誤報、繞過裝置怎麼辦?

當然也不能只講好處。只要是定位系統,就會有誤差與誤報,比方說住家與加害人工作地點剛好很近,或是公共場合距離短,一不小心就出現告警;這會增加執法端的負荷,也可能讓被害人一直處在「又響了」的焦慮裡。另外,加害人如果有心破壞裝置、遮蔽訊號、拿別人手機去偽裝位置,就要再設計「脫離或破壞警示」,才能補上這個洞。

另一項常見的批評是「標籤化」——一旦戴上電子監控,就很難說自己已經改善、也會影響就業與社交。這部分要靠明確的期間與審查機制去平衡:不是永遠戴,而是在最危險的那一段時間戴;不是行政機關自己決定,而是有司法監督。只要程序走得正確,保護被害人的必要性還是有機會和加害人的基本權取得合理比例。

七、常見 Q&A

Q1. 我已經有保護令了,還需要電子監控嗎?
若加害人多次違反、你常覺得他在附近徘徊、或警方到場總是太慢,電子監控就能補上這一段時間差,讓你更早知道他接近。但仍要看當時規劃的適用標準,並非人人都能申請。
Q2. 電子監控能不能保證他不會來?
不能保證「不會來」,但能做到「他一靠近就被抓到、你能先閃、警方能更快掌握」。真正的安全還是要搭配避難、周邊人協助與警方介入。
Q3. 加害人如果把裝置拿掉怎麼辦?
多數設計會有「拆除/斷訊警示」,一旦裝置被破壞就會通報。後端可依違反情節加重處分,甚至改採更嚴格的人身管束。
Q4. 我會不會也被定位?會不會洩漏我住哪?
合理的設計應該是只讓執法端知道加害人有沒有進入你設定的保護區,不會對外公開你的精準位置;而且被害人端的資料應受個資與家暴法保護,以防二度傷害。
Q5. 這個機制什麼時候上路?
以 2025 的討論來看,還是需要立法或修法、技術測試與試辦,實際上路時間要看後續政策推進與預算編列。你可以先和社工、法院或家暴防治中心詢問當地有沒有相關試行方案。

關鍵字:家暴保護令不足、高風險加害人、電子監控、定位腳環、被害人安全、禁止接近、2025家暴政策、家事事件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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